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大昌行骏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大昌行骏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大昌行骏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以北、椹川大道以东(东经E 110°22'4.60",北纬N 21°15'2.32")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大昌行骏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以北、椹川大道以东建筑装修后经营4S店,中心地理位置:东经E 110°22'4.60",北纬N 21°15'2.3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总占地面积 8220.25m2,总建筑面积 9553.36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该项目为新建项目,装修期较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少。 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焊接废气、打磨刮灰粉尘、喷烤漆废气。(1)维修间车辆维修过程有部分受损的车辆部件需焊接,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接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及少量烟尘,其影响范围主要在车间内,维修间使用无铅焊条及采取焊接烟尘过滤器,处理率达 80%以上,同时加强维修车间的内部通风。(2)维修车间使用砂纸和干磨机对整车进行打磨刮灰,打磨刮灰会间歇性产生少量粉尘。干磨机自带一体化吸尘系统,车间设置通风系统。(3)喷漆房使用滤棉+水帘+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通过风机引至排气筒屋顶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排放。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洗车废水。通过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值排入市政管网。 3.固体废物:主要是维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到生活垃圾收集间,委托环卫部门处理。(2)汽车维修产生废旧轮胎、废汽车零配件包装袋、废金属零件均为一般固废,每天产生的该类固废均由工作人员整理分类后,放置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中暂存,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至废品收购站。(3)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更换的废油(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齿轮油、废机油、沾染机油)及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渣、喷烤漆房废活性炭、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蓄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漆屑等。根据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油渣属于HW08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活性炭、过滤棉、滤网属于HW49其它废物;漆渣、废漆屑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拖布、废油漆桶、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油类包装桶属于HW49其它废物;废蓄电池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电子器件属于HW49其他废物,本项目在场内维修间东北角设置20m2危险固废暂存间,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于危险固废间,定期送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噪声:主要是维修车间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