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1.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我局公众网,及时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我市环境质量情况。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保持前三,其中PM2.5年均浓度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近年最优水平;9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中九洲江排里、袂花江大山江断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质类别从2018年的Ⅳ类提升为Ⅲ类。
一是实时发布大气环境主要监测数据。完善城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公众网等,实时查询市区6个监测站点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均值及日均值。
二是定期公开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每月发布市区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结果等信息,每季度公开各县(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2.加大环保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做到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全过程信息公开。2019年,全市共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643个,比2018年同期增长148.9%,包括宝钢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巴斯夫首期项目、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以及雷州市、徐闻县、吴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项目加快落地,涉及总投资约1905.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7亿元,有力推动了绿色发展。
3.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抓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每天发布17家重点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其中水重点排污企业13家、气重点排污企业4家,确保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扎实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和程序等信息;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的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及处罚决定文书号等信息进行公开。积极督促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目前已有43家企业发布了其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
二是抓好投诉问题查处情况公开。畅通信、访、电、网等信访渠道,严格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工作,通过我局公众网及时答复网民提出的环境问题26个,办理信访投诉案件3000多件。
三是抓好项目单位和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19年共有176家企业,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6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3家。公开了环境监测业务服务机构40家,包括其检测类别、证书名称及有效期等,更加方便企业开展相关监测业务。
(二)强化已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19年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生态环境领域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把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纳入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中,即在公文、政策文件的起草阶段就明确公文是否公开;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就确定会议是否公开报道,确保“五公开”原则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关系;强化我公众网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审核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我局公众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政务新媒体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1.加强公众网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等工作,结合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渠道,优化网站栏目设计,努力做到界面友好、使用方便。及时公开我局“三定”规定、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有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政府信息1200多篇,页面浏览量近47万次,总访问量达14万人次。
2.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我局坚持把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微信上开设“湛江环保”公众号,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年发布信息240多条,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权威信息的传递时效。
(五)强化环保政策解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抓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1.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以及涉及公众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事项进行了回应。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原则,把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进行关联,便于公众阅读。发布新闻稿105篇,局领导接受答记者访问6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2.积极为媒体跟踪报道做好服务。结合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杂志、《珠江环境报》、《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湛江晚报》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刊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稿件150多篇。在中国环境报刊登了题为《湛江:创新管理建设模式,保护全国最大红树林》的报道,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高度重视,随后来湛进行深度采访报道,较好地反映了湛江认真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建设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2020年,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优化网站版式,根据内设机构职能合理设置版式,做到访问便捷、界面友好,不断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平台功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夯实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成果。继续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
(二)进一步服务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工作,及时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县(市)分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基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