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湛江市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环保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湛江环保网站(www.gdzje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湛江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电话:0759—3381649,电子邮箱:fzz668@126.com)。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思想大解放学习讨论活动,坚持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局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抓深度广度,在公开内容上求“实”
进一步提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新理念,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在公开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做到“两个延伸、两个坚持”,即:在公开层面上,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在公开内容上,由部分公开向整体公开延伸;坚持凡不涉及国家机密、单位秘密和社会稳定的都予以公开;坚持群众最关心什么,群众最想了解什么,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
在对外公开上,具体内容包括:环保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8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以及排污收费等4项收费的依据、范围、程序、标准、计算方法和收费情况;在对内公开上,具体内容包括:本单位各阶段主要工作情况以及人事任免、干部考核、车辆管理等情况。在人事调整、干部任用过程中,做到“四个公开”,即计划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从而使干部调整工作取得实效,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由于公开到位,干部职工对此表示满意,认为干部调整、任免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了我局在政务公开上“阳光操作”的特点。
(二)抓重点突破,在公开形式上求“新”
在坚持巩固环保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便民手册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根据新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创新了政务公开的形式。
完善载体促公开。一是将环保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与推进电子政务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公开形式的新进展。投入50多万元进一步完善湛江环保网络体系,优化网站设置,更新公开内容,提升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多功能服务平台,使之成为电子政务的主要载体。二是将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公开形式的新突破。投资150多万元的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已于2008年8月建成,监控平台软件正常运行。全市14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并与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联网。目前,我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可接收17家企业的在线监控数据上报,并与省环保局监控平台实现了数据的正常传送,同时可通过手机上网查询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的即时数据,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作为环保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向国家、省环保部门公开的新突破。三是坚持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如我局通过湛江环保网每周公开环保行政许可情况,及时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情况和审批结果,等等。
按照规范促公开。组织人员参加网上审批培训班学习,掌握网上审批的程序和方法,切实开展网上审批的各项工作。启用了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局所有审批业务办理过程,全部在湛江市行政审批系统、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内部使用的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OA系统公开,既方便群众查询,又接受群众监督,使环保审批在监督下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借助媒体促公开。我局每天都在湛江电台、湛江电视台、湛江环保网上公布湛江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每年都在湛江日报上公布湛江环境质量公报。
实施听证促公开。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我局都举行建设项目审批听证会,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及拟建项目周边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进行环保审批,从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公开理念,社会反映良好,群众表示满意。
(三)抓建章立制,在公开制度上求“全”
建立健全环保审批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按照“充分授权,整合职能,强化监督”工作原则,向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发出一系列规范行政许可的文件,将全局审批业务整合,除必要的现场监督和专家组成员会议、公示等无法进驻中心窗口的程序外,全部审批业务已全部在窗口办理和审批。同时,对原有审批业务和流程进行精简和优化,如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意见”,放在窗口直接办理,承诺时间则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从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出发,取消了部分前置要求,先出具环保初步意见,再按程序补办手续。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修订了政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分解表,把全局每一项公开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制订实施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对不按规定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机制。制订实施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小组或监督员会议,向他们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等渠道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认真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予以解释,化解矛盾。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制订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申请人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或提供服务。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标准文书,强化政务管理,提高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湛江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市环保局的政府信息。2008年,市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0条,其它类信息3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市环保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市环保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与市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要进一步创新;三是政务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
在公开的内容上,凡是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凡是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不涉及保密规定的重要事项,都要实行对外公开,逐步实现对社会、群众以及对机关内部职工全面公开。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全面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和群众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要通过湛江环保网全面公开环保行政许可结果,市级生态示范村、镇、场、园考核命名,重大环保规划、计划、整治计划执行情况等。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
要结合部门实际,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除继续规范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传统形式外,真正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效能监察。继续更新和规范政务公开的载体,特别是加强湛江环保网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规范公开形式,及时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构建与市民互动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发挥12369中国环保热线的作用,提升热线服务功能,强化与各行业的联系与互动,使之真正成为服务于市民、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的热线。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完善责权清晰的监督、保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公示和听取意见制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