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审计局按照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湛江审计工作法治化,为推动湛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好审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审计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谋划、部署和推进全市审计工作,深层次推进审计与法治相融合。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截至2024年11月,市委审计办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审计领域重大事项40项。
(二)深化理论学习,悟透核心要义。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准确定位、谋深谋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的思路和举措。出台《湛江市审计局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以及党内其他重要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开展法治专题研讨,引导审计干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将审计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统筹审计法治建设。结合年度市委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市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形成主要负责人带头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积极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法治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湛江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坚持学用贯通,提升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全面依法审计。一是健全学法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出台《湛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法律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2024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增强普法意识。开展向基层捐赠公益普法书籍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氛围;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督促整改等交流机会,多角度、深层次解读政策法规;以“宪法日”“海洋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线下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三是提升用法能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做到重大政策部署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审计能力。
(二)坚持从严治审,着力提升干部守法能力,强化审计质量。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将“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和落实“三个区分”要求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系列制度办法,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切实防范审计执法风险,确保审计执法各项工作依法合规。二是提升审计质量。健全完善涵盖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案卷归档等主要环节的业务流程,执行覆盖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制度机制、业务流程、规范模板,从严从细规范各方面工作落实和各环节业务操作,严控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排查和整治审计工作风险隐患,保障审计业务质量守得住底线。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曹敏同志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谋深做实审计法治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高位部署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中共湛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2024年推动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
(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审计机关负责人讲法治课活动,以上率下树立法治思维,深入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刻阐述审计工作与社会经济、法治建设的密切联系,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彻于审计工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审计工作的思路、办法和创新举措。
(三)持续扎密扎紧扎牢制度藩篱。推动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工作指南》,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对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出台《湛江市审计局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湛江市审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9个网络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强化制度约束,提高局机关综合管理水平。
(四)持续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持续在重要事项的法律论证、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重大合同的备案审查等重要环节,提升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作用,有力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处理疑难涉法问题的能力。
(五)坚持依法规范行使审计权力。确保审计工作始终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明确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督促审计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进行审计取证、确认问题定性、征求部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认定标准、程序及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全年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一是以身作则参与并督促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培训完成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二是积极派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业务培训。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申领和清理等工作,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进行执法活动。四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湛江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工作依据的法律规范,就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认定标准充分释法,将审计履职过程转变为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五是结合日常工作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多媒体大屏、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在局办公区域内循环播放、宣传新法新规等内容,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多元化,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牢牢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锚定审计对口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加强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重点民生资金等审计。截至2024年12月,已完成审计项目3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9.27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70个;提出审计建议126条;发出审计专报3份、提交审计信息19篇、报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1项。
(二)多措并举推进审计整改落实落细,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截至2024年12月,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支出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337个已整改到位或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整改金额65.63亿元。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总体格局,本年度组织召开7次市级审计整改督促协调工作会议,联合市督查室重点督办、协调上级审计机关查出涉及湛江市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时梳理各级审计机关查出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及整改台账,加大整改监督力度;针对推进缓慢、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向11个县(市、区)和29个市直单位发出了审计整改督办函58份。
(三)强化监督制约,依法规范行使审计权力。一是强化自身监督。认真落实常态化检查机制,对审计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提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单位联系方式、机构领导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3份、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份。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的指导和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法治建设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差距。
一是审计能力待进一步提升。审计队伍缺乏大数据、工程类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应用大数据分析查处问题的力度和深度不足,推进研究型审计力度有待加强。随着审计监督全覆盖向纵深推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具有隐蔽性更高、违法违规手段更多变等特点,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掌握程度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仍有差距,影响了审计查深查透能力。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待加强。个别审计干部将工作重点更多放在审计业务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熟练掌握政策工具的能力与新时期审计工作要求还不相匹配,审计程序规范化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主动探索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开展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手段较单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加强;面对法律环境复杂化、普法需求多样化,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仍不够迅速、深入,需要做到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继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审计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审计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加强审计业务学习,开展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学习研究,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谋划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培训促进审计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的作用。
(二)落实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进一步促进依法审计。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做实成果、防范风险,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务实高效、廉洁保密,加强和优化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深化研究型审计,保障审计结果文书、审计信息等审计成果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深刻把握、深入谋划,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加强审计项目的统筹管理,科学谋划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加大民生审计力度,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资金、公共投资及国有企业审计。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擦亮“国家审计”金字招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练好基本功,提升学习能力,增强思维能力,努力建设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