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我局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及《习近平同志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论、构建新发展格局》及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加深政治理论底蕴,深刻领会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湛江。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管理,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有关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文件。2021年,我局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清理涉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营商环境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次。
(三)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增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组织与广东湛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解答审计业务有关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组织开展2020年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加强公职律师监管。发挥法规审理科职能,统筹做好全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严防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四)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审计监督。一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任务,围绕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总体情况、具体情况以及取得工作成效安排审计,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有序推进营商环境审计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学习。认真吃透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法治宣传同行”专项普法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涉企有关法律规范、政策规定及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机制措施,提高审计人员政策知晓度。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派出审计组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政务公开栏处张贴《审计公示》,加强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公示审计权力清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程序、监督等执法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审计执法更透明。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要求激活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审前调查阶段、审计现场实施阶段、审计整改检查阶段等审计执法过程实行审计记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执法审核制度。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备案法制审核人员信息;依据《湛江市审计局审计结果文书审核把关办法》及《湛江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在执法程序和质量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六)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升审计执法效能。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推进对我市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深入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依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的有关部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截至年11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77项,查出违规金额9.4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0.75亿元、损益(收支)不实金额2.79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金额2.25亿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9件,移送处理人员1人,移送处理金额3472.12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13份,提出审计建议476条,提交审计信息22篇。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推动编制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坚持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依法审计与实事求实相统一,确保审计成果最大化。加强与省审计厅和各县(市、区)审计局信息报送的沟通联系,增强审计成果报送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党政同审常态化,建立了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异地同步审计机制,加强对县级党委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和制约。积极主动对接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移交,切实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市审计机关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9项。
三是及时通报全市审计审计工作报告有关问题情况。围绕事实表述、内容格式、问题定性、审计评价和建议、审计成果共享共5个方面对2020年全市9个县(市、区)审计局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共出具审核意见书9份,提出审核意见533条,推动各县(市、区)审计局在审计工作报告质量和公告效果。
(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倒逼严抓审计质量
严格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规范现场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审计;二是强化贯彻落实审计业务制度,通过审前公示、审中执法检查、审计整改检查等方式促进审计业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在履职行权方面做到整体统筹,切实做到每一项审计决定合法合规合理,杜绝越权履职或重结果轻程序现象发生,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量为零。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审计透明度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编制发布湛江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公开机构职责、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严格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信息专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每年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向社会公布《湛江市审计局2020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湛江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等审计工作相关情况。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机制。通过制定《2021年湛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16项普法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二是组织开展重要专题和时间点普法活动。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粤政易工作群、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订阅法治日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等新法新规宣传学习,加大新法新规宣传力度,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三是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宣传,组织帮扶街道和农村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向帮扶基层村委会赠送《法治宣传科普图书》,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严格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年度“以案释法”执法案例,加强审计典型案例宣传。五是组织2021年度学法考试。通过以学带考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2021年,全局72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梁亚雄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狠抓审计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学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渠道,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的带头者、推动者。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党组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完成。
(二)推动落实党的领导要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带头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共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意识,以身作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建工作同审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推动建立健全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重要事项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截至2021年11月底,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事项28件次。三是坚持局党组对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作用。梁亚雄同志亲自担任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落实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研究决定将《湛江市“十四五”审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审计队伍建设,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审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局领导带头开展常态政治体检,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三、存在不足及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的指导和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层面,如审计创新能力不足、审计思维和审计理念达不到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佳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谋划部署,实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二)继续做好服务县(市、区)审计机关工作,推进全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均衡提升。市局党组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一把手”的述职考核,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一线的调研,充分了解一线审计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的情况反映,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加强县级审计机关各项建设。完善审计机关业务对口帮扶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市审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对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对口帮扶,切实提高县(市、区)审计机关工作质量。
(三)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强化审计人员对新法新规的掌握与运用;组织外出学习和交流,强化审计人员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力争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审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机制,切实加强党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强化审计整改问责追责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协同的责任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强化审计整改监督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全覆盖”。
湛江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