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湛江市委审计办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召开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审计与纪委监委和巡察工作贯通融合,采取五项机制措施增强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计划前期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提前介入,认真研究各自领域有关情况,积极为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供精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健全审计移送线索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纪委监委与审计机关衔接顺畅、协调到位、精准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审计移送线索处理结果。市审计局聚焦腐败高发领域、关键部门、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充分挖掘审计发现违纪违法有效线索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三是建立审计人员与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人员与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联系机制,就审计发现问题加强沟通对接,为纪委监委掌握情况和办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持。四是进一步细化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协作机制。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加强沟通对接,深入推进《关于湛江市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有关要求落地落实。市审计局为巡察工作提供经济监督方面技术支持,特别是在涉及经济领域方面的难点问题提供专业化的工作指导,协助核查有关问题线索。五是建立健全业务交流学习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交流学习会议,经验总结,相互借鉴,确定议题,就有关情况深入开展讨论学习,提高工作实效,不断深化审计与纪委监委和巡察工作的贯通融合。如开展以“以案代训”方式交流学习,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解剖解读,增强理解,相互借鉴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