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000070890601/2024-00039
湛江市司法局
2024-02-01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郑凯杰律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2024-02-02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郑凯杰律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广东省司法厅已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司律罚决字﹝2023﹞11号),决定吊销广东博格律师事务所郑凯杰的律师执业证书,并于2023年12月22日送达。郑凯杰未按要求上缴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3号)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公告注销广东博格律师事务所郑凯杰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14408198910811124。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