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联系方式
湛江市法制局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内,邮编:524047。
联系电话:3181520
门卫值班室:3181531
传真号码:0759-3338907
电子邮箱:fzj3338907@163.com
二、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9—3181641
来信、来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
邮政编码:5240047
三、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监察、纪检、党群和计生等工作。
开展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法制理论的研究及交流;承担本市《行政执法证》的审核、下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林盛 联系电话:3181520
四、法规科
承担统筹规划政府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后评估计划,起草或组织起草、修改、审核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章的备案、解释工作;组织清理、编纂政府规章,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版本。
拟订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应由本市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承办市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和清理、编纂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负责人:李丽明 联系电话:3181537
五、行政执法督察科(简称督察科,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具体工作;依法审核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法制监督工作;对需要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报审批;监督、协调、指导本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权核准、界定和公告,行政执法投诉和争议协调等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根据授权办理市人民政府直接实施或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年度计划和相关配套制度;统筹规划、协调、督促指导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承担依法行政考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骆水明 联系电话:3181524
六、行政复议应诉科
受理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依法纠正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分析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人:梁丽 联系电话:3181519
七、政府法律事务科(简称法务科,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除外)、仲裁、执行以及市领导同志交办的市人民政府民事诉讼事务及其他诉讼事务、法律问题提供服务;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审查以市政府或者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指导全市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市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
负责人:吴敏 联系电话:318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