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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5555980429/2025-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08
名称: 关于征集2025年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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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就业见习(以下部分简称“见习”)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我市用人单位征集2025年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的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用人单位可申领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见习人员工作补贴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每月支付见习人员工作补贴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每月实际支付见习人员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二、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设置

  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做好见习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为见习人员购买特定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使用银行卡按时发放见习工作补贴。见习岗位应尽量符合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的管理或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见习人员的专业特长,有助于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就业见习申报主要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细则详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操作手册》(附件5)。主要流程如下:

  (一)注册。根据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个人注册和单位注册,可根据需要使用单位账号或者单位授权个人账号登录系统操作。

  (二)资质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信息界面“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中如实填写“经营或业务范围、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员工素质现状”等情况,并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单位附件材料”上传,提交人社部门审核。

  (三)岗位新增。用人单位在信息界面“新增就业见习岗位”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把《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3,盖章版和电子版)作为“单位附件材料”上传,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累计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和招用人数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在职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岗位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就业见习人员备案。

  (四)岗位公示。就业见习岗位新增经审核通过后,信息将在“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就业见习岗位专区”(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公布。用人单位可指导应聘人员登录该专区完善简历,应聘岗位。湛江市人社部门定期通过网站或公众号统一发布所征集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五)综合管理。就业见习综合管理,包含求职人员查询、管理、邀请、预约面试、聘用、协议登记、就业见习人员备案、见习状态修改等。

  就业见习人员备案,是用人单位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前提,备案时按要求上传《见习协议书》,相关资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保险证明等材料。见习状态为“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不占用用人单位见习岗位和招用人员名额。

  (六)补贴申领。用人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流程详见《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操作手册》(附件5),提交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或就业创业证(以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提供),用人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如银行支付凭证等),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需包含参保人员名单,如已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可不提供),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四、见习人员及补贴资金管理

  面试时,用人单位应了解应聘者见习、工作、参保等经历;见习开始前,用人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可参考附件4《广东省湛江市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相关事宜,并按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保险时间须覆盖见习期间)。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做好见习人员的考勤记录、在岗情况记录备查。见习结束,用人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终止证明书》(附件6)备查。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不履行见习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不得再在其他单位开展见习。用人单位不得以见习代替正常用工,不得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申报见习。用人单位把与其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列为见习人员,将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申领见习补贴的,视为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经人社部门查实,用人单位存在直接或变相套取、骗取就业见习补贴情形的,应当追回相关补贴,按规定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2年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年龄计算截止到24岁生日当天,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有效期内。

  (二)见习时长一般为3-12个月,用人单位可在见习开始3个月后至见习结束后1年内申领见习补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用人单位不能申领见习补贴。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三)系统依据保险时间计算就业见习补贴时间,没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的见习期间,不能申领补贴;系统只支持满月补贴申领。

  联 系 人:黄塔周、林观华;

  联系电话:3119276、3119274。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1: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备案表.doc

  附件3: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4:广东省湛江市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5: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操作手册.docx

  附件6:就业见习终止证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