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霞山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5〕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霞山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使用0.241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霞山区海头街道西厅村西外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415公顷(草地0.24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三、请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