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雷州市白沙镇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雷自然资〔2022〕531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雷州市白沙镇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白沙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9.9685公顷(旱地16.9259公顷、林地1.4720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0011公顷)、其他农用地1.57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四、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