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湛府办〔2016〕15号)、《湛江市市级储备粮油社会化储存(含异地储存)实施方案》(湛粮联〔2017〕9号)和《湛江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湛粮联〔2018〕9号)规定,经审核,确认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相关仓库(见附件)符合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从发文日期起,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附件:2020年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情况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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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0800MB2C91007K/2020-0010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7 |
名称: | 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面粉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面粉2仓符合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
主题词: |
根据《湛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湛府办〔2016〕15号)、《湛江市市级储备粮油社会化储存(含异地储存)实施方案》(湛粮联〔2017〕9号)和《湛江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湛粮联〔2018〕9号)规定,经审核,确认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相关仓库(见附件)符合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从发文日期起,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附件:2020年广东旺宝实业有限公司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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