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湛环建〔2022〕67号),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用于生物资源补偿额为1065万元。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意见的复函》要求,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6月在湛江港海域实施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6次增殖放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时间和品种、规格、数量
备注:视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增殖放流时间。
二、放流地点
1.黑鲷、斑节对虾放流特呈岛国家海洋公园海域;
2.毛蚶、波纹巴非蛤放流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西侧生态海堤坡底区域;
3.中国鲎放流南三岛鲎类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上述增殖放流活动。联系人:张飞,联系方式:0759-3106480。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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