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
邮 编:524043
联系电话: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公示稿)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pdf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