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渔民朋友:
你们好!
近期,通过执法部门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北海市等外地乡镇船舶频繁进入我市海域,船主和我市一些不法分子“合伙”,在雷州、遂溪一带海域从事非法抽螺捕捞活动,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已成为影响渔区稳定发展的不利因素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非法抽螺捕捞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当事人要承担法律后果,容易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郑重告诫各位渔民朋友不要参与非法抽螺等渔业违法捕捞活动。
我市海洋综合执法、海警及其他职能执法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非法抽螺重点区域巡查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渔业捕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凡是存在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惩处。
恳请大家继续监督、支持与协助我们执法工作,发现非法抽螺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0759-3110569)、海警(95110)、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0759-3399189)、雷州市农业农村局(0759-8853216)、遂溪县农业农村局(0759-7764369)、徐闻县农业农村局(0759-4878110)、廉江市农业农村局(0759-6600973)、吴川市农业农村局(0759-5588366)。
感谢大家对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