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赵子
留言日期:
2021-01-15
主题:
关于湛江市民办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
内容:
我的孩子就读于湛江市坡头区常春藤东海岸幼儿园,地址:坡头区海东新区海湾南路6号。2021年1月7日,我接到幼儿园关于2020-2021学年缴费通知书,上面写着:我园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根据成本核算我园保教费统一调整为5285元/学期。园方要求家长在1月15日前将第二学期春季班学费转入私人账户,费用合计7345元,包括:保教费5285+伙食费1500+生活用品费260+特色课程费300。有家长表示质疑后,园方表示该收费标准根据湛发改价格(2016)70号文制定,其中保教费897元/人.月,一学期共4485。托管费800元/人。我有以下问题请有关部门帮忙解答:
1.关于保教费,前后说法不一致。请问,湛发改价格2016.70号文中,对幼儿园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提前收取托管费是否合理合法?有什么依据?
期盼有关部门的答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