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hou
留言日期:
2020-10-19
主题:
助理工程师证复核
内容:
你好,本人2012年6月全日制大专毕业,助理工程师证是2014年6月18日取得的,本人现在在广州工作,今年评审职称时评委会反馈说我的助理工程师取得不符合粤人职【1998】15号文的认定条件,请问2014年湛江市廉江市的助理工程师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的条件是什么?有没有相关文件?本人的助理工程师证是否有效?若无效,该怎么处理?证号为1415005014284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19
答复时间:
2020-10-21
答复单位: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的均执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按“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如你初次认定职称的证书发证机关为廉江市人社局,请致电咨询:0759-667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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