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海岸线
留言日期:
2020-09-23
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您好,本人因单位地点调动,需要在单位所在地进行异地购房,可否使用公司开的工作证明,每年回湛江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商业贷款)。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9-23
答复时间:
2020-09-23
答复单位: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需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方可提取。

办理时,须本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打印最新还款流水和一类账户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南粤、农信社等银行均可),届时需同时提供您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的资料原件,无需提供公司开的工作证明。如有需要,您可致电0759-319718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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