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altman
留言日期:
2025-08-29
主题:
关于湛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变更问题
内容:
我司为一项湛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单位,因为公司业务原因,将制盐生产业务独立为新公司。现希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单位变更到新公司,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此外我司希望新增或变更代表性传承人,需要什么手续,是否需要集中统一办理?如果需要集中办理,最近的下一次集中办理时间是何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9
答复时间:
2025-08-29
答复单位: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答复内容:

你好,感谢贵单位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支持!一、由于原保护单位自身原因需变更保护单位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1、由原保护单位向县非遗保护中心和文广旅体局请示,说明变更的理由。2、提供书面的原保护单位愿意放弃保护单位的声明。3、相关手续经县非遗保护中心和县文广旅体局盖章确认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二、根据传承工作需要和传承人队伍建设需要,可增加传承人。需根据县或市文广旅体局的申报通知,按时递交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和命名。先申报县级再到市级。传承人无需变更,但可以根据保护传承工作需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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