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宛晴
留言日期:
2025-07-16
主题:
办理了组合贷,怎么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前还商业贷部分?
内容:
您好,我年初买房办理了组合贷,公积金部分有自动冲还贷业务,但每个月扣完公积金还有余额,请问我能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前还一部分商业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每年可以提取几次呢?盼复,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6
答复时间:
2025-07-22
答复单位: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偿还商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最新还贷流水、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提取人本人名下的I类账户银行卡,到我中心窗口柜台办理。每年可提取四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实际还贷本息总额。如有需要,请致电0759-319718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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