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背包客
留言日期:
2025-04-22
主题:
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咨询
内容: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请问这个“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是指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还是指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满1年?比如劳动者小李2015年毕业后入职A公司,后从A公司离职并于2018年入职B公司。请问入职B公司后可以马上享受带薪年假吗?还是要等入职B公司满1年后才可以享受年休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2
答复时间:
2025-04-25
答复单位: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满十二个月以上所指的是连续工作的时间,则劳动者在A公司工作的时间与在B公司工作的时间是连续的,不能中断,否则应重新计算。若还有疑问,具体可电话咨询:0759-8821628。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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