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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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8-24
主题:
关于湛江市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建议
内容: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是一名关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公民,特此提出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建议,希望能够得到重视和考虑。 为规范全省新业态从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及待遇核发工作,补齐省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空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权益。 建议我市政府考虑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1. 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的专项失业保险计划。 2. 设立个人缴费账户,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收入情况选择缴纳保险费。 3. 提供相应的政府补贴,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目前该政策已在广东其余9市实施,取得可见成效。(参考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1/35/conten),希望湛江市政府部门也能够认真考虑此提议,并在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给予重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4
答复时间:
2024-08-27
答复单位: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关于建议湛江市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回复:

  你好,尊敬的市民,你的建议已收悉,8月27日11点左右,我局工作人员致电跟你解释,可惜无人接听。2022年7月起,我省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失业保险政策由省级统筹安排,2021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下文《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1号),在大湾区9个地市做试点,政策试行时间2年,2023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下文《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22号),继续在大湾区9个地市及汕头市局部推进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还没到全面实施阶段。湛江市不在上述城市范围。日后如我省全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时,我市肯定会遵照规定执行。有疑问可电话咨询:311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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