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咨询的三个问题,回复如下:
1、新生儿首次参保需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户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证(湛江市外户籍居民的须提供未参加外地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或承诺书)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填写参保申请表,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成功后,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缴费,在【我要办事】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跳转到“粤税通”小程序,找到“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依次填写新生儿的【参保地市】、【险种】、【缴费类型】,点击确定后,进入缴费界面,即可使用微信支付或者银行卡支付。
2、新生儿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除了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外,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7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65%。
3、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可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