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nevermore
留言日期:
2023-02-20
主题:
物业水电费公摊问题咨询
内容:
你好,现在我住的小区物业费是3元/m2。今年1月开始,物业开始另外收取公共区域水电公摊费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16号 中的内容写到: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所以想咨询现在物业收取的物业费是否应该包含水电公摊费用。物业收取物业费后,再另外收取水电公摊费是否合理。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以上两个文件?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20
答复时间:
2023-02-22
答复单位: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内容:

市民nevermore:

  您好。关于您在网上留言咨询物业水电费公摊问题,根据《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规定,小区的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按照《关于公布湛江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湛价〔2011〕173号)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共用水电费用分摊必须按《湛江市住宅小区共用水电费分摊管理规定》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