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豪爷
留言日期:
2021-07-19
主题:
湛江门诊异地报销问题
内容:
经查询了解,目前广东已有多市能门诊异地报销,请问湛江什么时候可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19
答复时间:
2021-07-22
答复单位: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异地就医]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经本市三级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转院有限期:以办理好转院手续后的首次转院住院的出院时间起半年)的参保人,到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院的待遇标准结算。

未办理转诊或者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增加10%。

群众想要了解湛江医保相关资讯可关注湛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纳入国家、省的“三个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等项目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含住院、门特病种、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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