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000070887462/2021-00331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3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湛江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湛府〔2021〕101 号
2021-12-14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湛江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承文化,推动湛江文化发展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研究,同意将廉江手造纸制作技艺、雷州窑陶瓷制作技艺等 14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为湛江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湛江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png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湛江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