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管理开发科

  拟订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监督、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或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制度;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提出国家和省、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工作;按分工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方牵头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外国专家证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的审核、发放;管理、协调智力引进工作,建立智力引进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国外智力人才市场;审核引进国外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项目;组织调解涉外聘请合同纠纷的仲裁;办理使用国家和省、市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人员事宜,审核部门与地方出资的出国(境)培训计划、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管理随合同出国(境)的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