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选拔;负责来湛(回国)定居专家审批等管理事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湛安置、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核准中评委评审结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及核发资格证书;负责市和中央、省驻湛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企业聘干备案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负责市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并进行指导;办理中小学教师调动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