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职务工资的确定。由单位填写《广东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工资审批表》一份、《广东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后增加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附任职通知和《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数审核表》送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的确定。由单位填写《广东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工资审批表》一份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附调动介绍信和《编制使用及增人计划通知卡》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由单位填写工资升级审批表一份、增资表三份、名册表三份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四)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的确定,由单位填写《广东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工资审批》一份,转业到事业单位的附本人确认的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套改申请,并附上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五)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干部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由单位填写《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审批表》,并附上个人报告和档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附单位报告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六)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确定工资,由单位填写《广东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批。调出本市的,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核盖章。
(七)从事农林水第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浮动或固定工资的审批,由单位填写《农林水第一线工作人员浮动工资固定审批表》一份,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八)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须填写《干部退休审批表》,经单位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其中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由单位填写《退休干部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