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

  

    (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需提交下列材料:1、委托人事代理书;2、委托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成立的批件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员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员的档案和代理项目相关的材料。
  (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
    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应向人才中心分别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被单位聘用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被单位聘用的证明(函件);2、自费出国留学、劳务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中心代理人事档案关系的函件、出国出境的有关材料等;3、调动、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原单位同意调出函、辞职、辞退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4、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单位证明和本人毕业证书、毕业派遣证及相关的证件。
    人才中心收到齐全材料审核后,属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办妥或给予明确答复;属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办妥或给予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