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人才引进

  

市外的高级人才(指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博士后的高层次人才),被原单位作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而我市企事业单位确需引进的,要向市人事局申办特需人才引进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引进特需人才的报告(书面陈述需引进的必要性、引进对象的个人情况及家庭情况)。
2、《湛江市引进特需人才审批表》。
3、引进对象的学历、职称等资证材料及用人单位的聘用书。
材料齐全的,人才科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获批准的,由市人事局向用人单位发出《引进特需人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