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查询


 
阅读新闻

关于湛江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公告

[日期:2007-04-01]

 

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广东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委〔20066号),决定从200610月起至20074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公安局牵头,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共同参与。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协调、检查等各项工作开展。特别是近年来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的县(市、区),要制订更加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地毯式普查登记,并加强隐患整改。各县(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火灾隐患普查办公室,并确定一名普查联络员,于121日前将火灾隐患普查办公室人员、普查联络员名单报当地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定一名消防信息联络员,负责与各乡镇、街道办联系。

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的重点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整治的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加强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稳定地区火灾形势。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整治标准,在不增加新隐患情况下,坚决消除存量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订方案(20061115——20061125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实际,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由政府和职能部门人员包干到街道,到镇(乡),到社区,到村。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抄送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安全监管局。

(二)动员部署(20061126——20061131日)

各级政府要通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形式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范围、标准、措施和要求。同时,各地要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整治期间,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2006121——20061231

各地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分别建档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五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四)自查整改(200711——2007331

自查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积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督促责任人。

3。、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5、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6、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

7、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或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的,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采取封、关、停、迁、拆等强制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8、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要建立专档备查。

9、在一些无法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规定的场所,强制安装和使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简易自动消防设施、独立式(家用)感烟火灾报警器、多用途消防救生梯、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技术装备。

(五)验收总结(200741——2007410

各地要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验收检查和督导工作组,适时组织对本地开展整治情况逐级进行督促验收,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并由县(市、区)政府于2007410日前向市安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检查验收和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四、职责和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1)代当地政府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对各地区、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3)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4)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6)依法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7)综合掌握辖区普查整治情况,代当地政府向上级草拟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

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省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286号)确定的职责完成好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

各行业包括铁路、民航、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普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及时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附件: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直报平台基本情况表

 

 

 

湛江市安全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

附件: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直报平台基本情况表

基本信息

 

所属市(县)

系统自动生成

火灾隐患类别

*建筑(场所) □

区域   □(注1

编号

系统自动生成

 

基 本

 

情 况

(共填部分)

*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地址

 

 

*存在火灾隐患的部位

 

 

*单位类别(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分开选择)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部门

〔非必填〕

 

建 筑

 

情 况

*是否依法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是□   否□

 

*是否依法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是□   否□

 

*建筑高度(M2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是否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填写内容见附录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建筑层数

*地上

 

 

地下

 

地下

 

 

消 防

 

设 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有□   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有□   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有□   无□

气体灭火系统

有□   无□

 

防排烟系统

有□   无□

其它(下拉)有□ 无□

若有请描述:

 

区域情况

*占地面积(M2

 

*地址

 

 

*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建筑物(场所)使用生产经营特点(共填部分)

 

 

隐患内容〔必选,默认否〕

未设置(安装)

室内消火栓系统

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 否□

防排烟系统

是□ 否□

灭火器材

是□ 否□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是□ 否□

其它(隐患描述)

是□ 否□

损坏、故障

(未打通)

室内消火栓系统

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 否□

防排烟系统

是□ 否□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是□ 否□

消防水源

是□ 否□

消防电源

是□ 否□

灭火器材失效或损坏

是□ 否□

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

是□ 否□

其它(隐患描述)

是□ 否□

安装使用

假冒伪劣

消防产品

室内消火栓系统

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 否□

防排烟系统

是□ 否□

防火防烟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档烟垂壁)

是□ 否□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是□ 否□

灭火器材

是□ 否□

其它(隐患描述)

是□ 否□

防火防烟

分区

未按要求划分防火防烟分区或未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档烟垂壁等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是□ 否□

防火防烟分隔设施损坏或故障不能使用

是□ 否□

其它(隐患描述)

是□ 否□

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

是□ 否□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堵塞、锁闭

是□ 否□

疏散距离超长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