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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项目报建)

[日期:2006-09-20]

办事程序:申请人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并经总工室评审合格申请(向窗口提交资料)窗口审查资料后受理监督科核查,提出审批意见局领导审批窗口盖章告知申请人

申报资料清单: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五份。

办结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受理之日(需补充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10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收费标准:审批部门不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受理部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57

联系电话:31971203197130

投诉电话:33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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