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申请人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并经总工室评审合格→申请(向窗口提交资料)→窗口审查资料后受理→监督科核查,提出审批意见→局领导审批→窗口盖章告知申请人
申报资料清单: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五份。
办结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受理之日(需补充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10、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收费标准:审批部门不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受理部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57号
联系电话:3197120、3197130
投诉电话:3381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