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普通高中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二年内,回原学校申请参加毕业考试补考,补考合格后领取毕业证。学校在每年约4月份校对毕业名册时,将这部分名单一起附上。6月份学生可回原学校领毕业证。
二、按有关规定,遗失普通高中毕业证,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申领学历证明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3、到湛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
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九年义务教育证书、高中毕业证书按此办法办理。其它中学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参照本方法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
